关于张家界市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及高等教育函授站 2008 年年检结果的通报
各区县教育局 :
为了加强民办学校建设,实行规范管理,促进民办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推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条例、《湖南省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细则》、《湖南省高等教育函授站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局于 2008 年 12 月组织专人对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及高等教育函授站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年检结果:
(一)普通中学:
合格( 1 ): 张家界市侨辉高级中学(张家界市侨辉少年航空学校)
(二)高考补习学校:
合格( 3 ): 慈利县城南高考补习学校、桑植县马头山育才高考补习学校、永定区红沙湾高考补习学校
(三)职业学校 :
优秀( 2 )张家界侨辉职业技术学校、慈利县计算机学校
合格( 7 ):张家界卓越职业学校、张家界树人职业学校、张家界武陵职业学校、张家界长城职业技术学校、张家界宏大职业技术学校、慈利县武陵科技职业学校、桑植县建设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整改( 1 ): 慈利县商务外语学校
(四)幼儿园( 131)
略
(五)培训机构( 39)
略
注:未参加年检的培训机构不予通报。
(六)高等教育函授站( 7)
合格( 5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慈利函授站、湖南工业大学张家界函授站、湖南农大张家界航空职业院培训中心函授站、吉首大学张家界市协力技工学校函授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张家界函授站
撤销( 2 ):湖南第一师范学校永定区教师进修学校函授站、吉首大学桑植函授站
二、几点要求:
( 1 )凡整改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其整改期为三个月,整改期满后举办者需向审批机关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和申请复检的书面报告,审批机关再进行复检,否则取消当年招生资格;
( 2 )凡停办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原办学许可证及公章其举办者在一周之内送交审批机关予以销毁,未送交或已遗失的从通报之日起自动作废。
张家界市教育局
2009 年 5 月 7 日 |